为落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相关内容,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向投资合作,提升经贸合作的规模和水平,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于2014年9月9日在厦门投洽会期间举办了第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工作会,宣布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确定了联系机制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2014年11月下旬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赴波兰参加了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工作会,并就《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共识》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12月17日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共同签署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共识》。 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设其他合作机制的运行模式,结合中东欧国家经济和产业的特点,为更好地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下设两个秘书处,分别设在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秘书处的设立旨在更好地服务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