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研讨 >  正文

辽宁省商业厅提出保障市场供应 维护价格稳定指导意见
2008-03-26 09:21  文章来源:辽宁省商业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省商业厅提出十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市场监测,通过信息导向稳价。要求各级商业部门高度重视市场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密切关注猪肉、牛肉、羊肉、禽蛋、蔬菜及粮食、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和价格变化。广泛搜集、传输、分析、发布各类市场信息把握市场供求信息和宣传报导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二、密切产销衔接,通过增加货源稳价。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组织货源,以量稳价。鼓励产、销区加强合作,搞好区域调剂。积极动员副食品批发、零售、加工企业以及贩运大户与主产区、种植和养殖大户搞好对接。发挥大型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的规模经营优势,加强供应链建设,完善吞吐调节功能。

  三、提高流通效率,通过降低成本稳价。实行厂店、厂场直接挂钩,减少流通环节。注重运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大直接配送比重。推动商业系统节能减排,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拓展网上交易,重点组织好农产品网上对接活动。发挥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向拉动功能,搞活农产品流通。

  四、开展让利酬宾,通过薄利多销稳价。倡导诚信经商意识,杜绝变相涨价、串通合谋涨价等行为。引导企业合理运用价格促销策略,积极开展打折让利、优惠酬宾等促销活动。鼓励对供大于求甚至滞销积压商品,在保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削价让利销售。

  五、规范企业经营,通过良好秩序稳价。切实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落实对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不得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规定。指导各零售企业严格按照两个《办法》要求,明示各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六、着力服务民生,通过产业优势稳价。抓好早餐工程、厨房工程、家政服务、社区标准化菜店、“三产村”等民生项目建设。组织企业面向困难户、军烈属、灾区群众及城镇低收入群体,开展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发挥流通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
  七、建立储备制度,通过应急投放稳价。进一步建立健全猪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加强中央储备肉、储备糖管理,落实好省、市猪肉储备,相应增加禽、蛋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强储备管理,确保储备商品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市场一旦出现波动,及时组织投放。

  八、完善应急预案,通过有效防范稳价。进一步修订、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制定猪肉、蔬菜等专项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畅通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做到“责任明确、启动及时、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九、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策联动稳价。用好、用足国家和省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放心肉”、“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遇到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减免收费、增量补贴等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与交通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十、搞好部门配合,通过依法监管稳价。与物价、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以及囤积居奇、合谋涨价、操纵价格等不法行为。
  (首发子站:辽宁商业之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辽宁省各地积极备战黄金周    2007-04-30 10:23
一季度辽宁省国税收入209亿元    2007-04-30 10:21
GDP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辽宁省政府考评大连五连冠    2007-04-23 15:33
一季度辽宁省工业企业出口形势看好    2007-04-23 13:19
辽宁省今年水土流失治理已完成计划任务的40%    2007-04-18 15:08
辽宁省消费品市场运行良好    2007-04-18 15:06
辽宁省地方税收收入首季开门红    2007-04-18 14:37
辽宁省领导考察沈阳世界遗产博览会筹备情况    2007-04-17 09:46
建立新型指标考核体系 辽宁省中小企业座谈会召开    2007-04-15 10:50
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总站在大连正式挂牌    2007-04-12 16:4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60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