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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明确涉农生产生活取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2007-03-02 09:14 文章来源:
沈阳日报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辽宁省政府从3月1日开始实施《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农业生产、农民家庭生活和畜禽饲养取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据介绍,《管理办法》将作为辽宁省首个取水许可方面的省政府规章,今后凡是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要求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相应的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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